人员驻场服务 样本条款

人员驻场服务. 提供 2 名驻场运维工程师,驻场地点在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具体人员分配可按需方实际需要进行分配。驻场人员试用两周,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立即更换驻场人员,且更换的驻场人员服务能力不能低于原驻场人员。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提供日常 7*8 小时现场驻守运维服务。 2) 提供 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3) 提供 7*24 小时安全事件通知。 4) 提供定期(每月一次)漏洞扫描及修复、验证服务。 (1) 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通过现网的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办公终端电脑存在的安全漏洞,通过定制合理的终端漏洞修复方案,分批次修复。当出现修复故障时能够缩小影响范围并快速恢复。 (2) 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检测到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等高危安全漏洞应及时形成漏洞报告,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组织开发及运维人员在测试环境进行漏洞修复,验证通过后,经管理方和应用方确认无误后由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进行漏洞修复,在此过程中由于漏洞修复产生的问题由各方共同负责,最终编写漏洞修复报告。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漏洞修复流程: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发现漏洞 >提交漏洞信息至高速公路管理局管理人员 >高速公路管理局管理人员负责联系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相关系统开发、运维、应用负责人对漏洞验证并在测试环境下修复漏洞------>修复漏洞验证成功 >高速公路管理局管理人员和系统开发、应用方确认无误 >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对 1 项 漏洞进行修复 >提交修复报告。 (3) 网络、安全设备产生的高危安全漏洞由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负责联系相关厂商对漏洞进行修复并提交漏洞修复进度表、漏洞修复报告。网络、安全设备漏洞修复流程: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发现漏洞----->漏洞信息提交高速公路管理局管理人员 >安全服务商驻场运维人员联系相关厂商修复漏洞 >提交修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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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 約の公表) 受注者は、本契約の名称、契約金額並びに受注者の名称及び住所等が一般に公表されることに同意するものとする。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 质疑处理 11.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学校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学校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学校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 一般競争 (最低価格) 10,857,000 8,746,430

  • 一般條款 1、 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 貴行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自本約定書生效日起,客戶與 貴行間之各筆特定金錢信託資金,除法令或其他契約另有約定外,悉以本約定書條款為各該信託契約之內容(以下稱信託契約)。 3、 本信託約定條款未特別約定者,則適用本總約定書之一般約定事項暨投資申購申請等各項交易相關文件之約定內容。

  • 一般管理費 人件費+2.事業費)の 10%以内 (注2:小数点以下切り捨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