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11)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护理状态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14;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6,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17的机动车18; (6)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19、跳伞、攀岩20、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21、摔跤、武术比赛22、特技表演23、赛马、赛车;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9)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10)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11) 遗传性疾病24,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25。 被保险人因下列责任免除事项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处理 (1) 终止 向被保险人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26 (2) 11) 终止 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附加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如“1.3 等待期”、“3.3 效力中止”、“8.2 年龄性别错误”及其他以黑体字体显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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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加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11)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护理状态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11)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1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13;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6,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17的机动车18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5,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16的机动车17;
(6)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19、跳伞、攀岩20、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21、摔跤、武术比赛22、特技表演23、赛马、赛车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18、跳伞、攀岩19、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20、摔跤、武术比赛21、特技表演22、赛马、赛车;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9)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10)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11) 遗传性疾病24,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25遗传性疾病23,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24。 被保险人因下列责任免除事项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处理
(1) 终止 向被保险人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26向被保险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25
(2) 11) 终止 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附加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如“1.3 等待期”、“3.3 效力中止”、“8.2 年龄性别错误”及其他以黑体字体显示的内容。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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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11)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护理状态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11)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1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13;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6,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17的机动车18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5,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16的机动车 17;
(6)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19、跳伞、攀岩20、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21、摔跤、武术比赛22、特技表演23、赛马、赛车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 18、跳伞、攀岩 19、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 20、摔跤、武术比赛 21、特技表演 22、赛马、赛车;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9)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10)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11) 遗传性疾病24,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25遗传性疾病 23,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24。 被保险人因下列责任免除事项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处理
(1) 终止 向被保险人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26向被保险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25
(2) 11) 终止 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附加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如“1.3 等待期”、“3.3 效力中止”、“8.2 年龄性别错误”及其他以黑体字体显示的内容。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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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长期护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