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样本条款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按日计算并分配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日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本基金按日计算并分配收益,按日支付,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 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日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 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交易日披露上一交易日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交易日的每万份产品暂 估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