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考核. (一) 實習期間由丙方輔導老師及乙方實習單位專責同仁共同評核實習成績,學生實習成績考評表由各系自訂。乙方應於實習結束將實習成績考評表擲交丙 方,俾利核算實習成績。
實習考核. (一) 實習期間由甲方及乙方實習輔導老師共同評核實習成績,並填妥「實習成績考核表」。
實習考核. (一)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乙方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習資格。
實習考核. 1. 實習期間由甲方主管及乙方實習輔導老師共同評核實習成績。甲方於實習結束後一週內函寄「文藻外語大學學生實習成績考評表」及「實習證明」至乙方。
2. 實習期間考勤依甲方規定考核。學生如有適應或表現欠佳情形,由甲方知會乙方共同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得予取消實習資格或轉介其他單位。
3. 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實習考核. 實習學生之學期成績由實習單位及本系企業實習課程教師分別評定。 實習單位評定分數占總分之 70%,實習課程教師評定分數占總分之 30%,合計為 100 分。 企業實習課程教師評量項目為「企業實習報告」,實習學生應於實習完畢一週內繳交書面實習報告。
實習考核. 實 習期間由丙方輔導老師及乙方實習單位專責同仁共同評核實習成績,學生實習成績考評表由各系自訂。乙方應於實習結束將實習成績考評表擲交丙方,俾利核算實習成績。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乙方知會丙方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得經由乙方與丙方協議後,取消學生之實習資格,並決定其後續相關實習時數與成績之評定。 實習結束後,由乙方為完成實習學生開具蓋印實習單位名稱之「實習證明書」,其內容包含:實習學生姓名、系所班級、課程名稱、實習期間及實習時數。 乙、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校外實習課程合作更臻完善。
實習考核. 1. 實習期間由乙方輔導老師及甲方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於實習期滿前函寄「中華科技大學學生實習成績考評表」至乙方資訊管理系。
2. 學生表現或經甲方認有不適用者,由甲方知會乙方資訊管理系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得以退訓處分。
3. 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建教合作更臻完善。
4. 實習結束後,由乙方視需要向甲方申請開具實習學生「實習證明書」。
實習考核. 實習成績由甲方指派之實習督導及乙方老師共同評核。 甲方評核佔實習成績______%,乙方老師評核佔實習成績_____%。(由乙方填寫) 乙方實習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乙方輔導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甲方得予辭退處分,並終止本合約書,乙方實習生與甲方勞動關係亦告終止。
實習考核. 1. 實習期間由甲方指導老師及乙方實習機構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乙方應於每學期結束前將實習成績考評表擲交甲方,俾利核算實習成績。
2.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乙方知會甲方共同協商處理方式,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習資格。
3. 甲方學生上、下班應依乙方規定登錄出勤時間,實習期間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並經實習主管核准,實習期間曠職視同曠課,曠職逾三天(含)者,乙方得於通知方後提前終止該實習學生之實習。
4. 甲乙雙方應不定期協調與檢討各項實習成效,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實習考核. 實習學生請(休)假部分,依甲方相關規定辦理。 學生實習期滿時,得向乙方申請核發實習證明,乙方得參考甲方考核實習成績。 甲方應定期考核實習學生實習成效,實習終止時並提供「實習機構評量表」(如附件)。 學生於實習期間依規定期限完成「學生實務實習週誌」、「學生實習學習成效自評表」及「學生實務實習期中(期末)報告」等實習文件,印送乙方各系實習輔導老師、甲方實習單位主管各乙份,並作書面報告,由各系實習輔導老師及主管共同評核。 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