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比例 样本条款

付款比例. 8.3.1 合同签订后(提供预付款同等价值保函(在有效期内))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
付款比例. 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按合同中标价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付款比例. 所有款项的支付前提均是招标方已经收到业主(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应部分款项。招标方根据业主资金支付情况及项目财务部资金审批计划,对投标方货款进行支付。货到需方指定地点,经检验合格后,按照业主(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时间、比例,招标人将同期或次月按相应比例进行支付。支付双方每月15日前将当期供货产品及时办理月结,经招标方确认审核合格后,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支付,双方于供货结束全部验收合格且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后办理最终结算,并签订《物资买卖合同结算协议书》及办理相关手续。道路工程雨水污水管网及水稳铺设完成后(桥梁工程为桩基和承台完成后),支付货款的2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至货款的50%,剩余货款分3年支付,每年支付相应货款的20%、20%、10%(第三年按结算金额结清剩余货款),付款比例如有调整,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存在延期支付,招标方不计息支付投标方相应货款。
付款比例. 1、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 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支付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款申请,买方按本合同总价的 30%,小写;150 万元整(壹 佰伍拾万元整)向卖方支付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预付款。 2、 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完成后 5 个工作日之内(注:渗滤液设备调试前支付完成),卖方向买方提交支付设备安装款申请,买方按本合同总价的 45%,小写;230 万元整(贰佰叁拾万元整)向卖方支付设备安装款。 3、 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调试合格后,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之内,卖方向买方提交支付设备调试款,买方按本合同总价的 20%,小写;100 万元整(壹佰万元整)向卖方支付设备调试款。 4、 预留本合同总价的 5%,小写;25 万元整(贰拾伍万元整)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买方应在质保期期满后 5 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向卖方支付所预留的设备质保金,设备质保金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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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 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 知識產權 所有展品及產品包裝,以及宣傳品或攤位的任何展示部分,在各方面均不可違反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利,包括所有知識產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已註冊或未註冊的商標、版權、外觀設計、名稱及專利。參展商需遵守由主辦機構發出的《香港貿易發展局展覽會保護知識產權措施:參展商須知》其中所列的規則及處理投訴程序。

  • 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在评审中更加有利。

  • 延滞利息 契約者は、料金その他の債務(延滞利息を除きます。)について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もなお支払いがない場合には、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いの日の前日までの日数について、年14.5%の割合で計算して得た額を延滞利息として支払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ただし、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15日以内に当該支払期日に係る債務全額の支払いがあった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ありません。

  •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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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一優先順位之文件 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屬機關文件者,以對廠商有利者為準;屬廠商文件者,以對機關有利者為準。

  •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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