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缴纳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复同意山西焦煤集团所属三户企业采矿权价款转增资本金的通知》(财建〔2016〕740 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所属三户企业采矿权价 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晋财建二〔2016〕195 号)、焦煤集团《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所属三户企业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的通知》(山西焦煤财函 〔2016〕724 号),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水峪煤矿价款 16,976.98 万元转增为国家资本金,水峪煤业计入无形资产—采矿权。 因水峪煤矿宜兴区将部分矿区范围划给了水峪煤业,根据《采矿权转增资本金及摊销情况表》及水峪煤业《转账凭证》,水峪煤矿宜兴区部分价款 4587.15 万元计入水峪煤业无形资产-采矿权。 则现水峪煤业共有 21,564.13 万元价款转增了国家资本金,账务处理为:借:无形资产-采矿权,贷: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