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 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本行关于优先股的特别事项在本章程第九章另行规定。
Appears in 4 contracts
优先股. 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本行关于优先股的特别事项在本章程第九章另行规定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本行所发行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本行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本行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Appears in 4 contracts
优先股. 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本行关于优先股的特别事项在本章程第九章另行规定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本公司所发行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本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本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章程
优先股. 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本行关于优先股的特别事项在本章程第九章另行规定是指依照《公司法》, 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公司所发行的其他种类股份, 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 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