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样本条款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3.1 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甲乙双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对方用于 之合作(以下称为“本项工作”)目的。接收方不得将专有信息(也不会促使或允许他人将专有信息)用于上述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将此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申请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仿造、反向工程、反汇编、逆向推导等。 在披露当时,如果一方已明确表示保密资料不得复印、复制或储存于任何数据存储或检索系统,另一方不得复印、复制或储存保密资料。 除双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双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任何一方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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