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保证供货时一并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阿勒泰市永麟文体用品店 阿勒泰市 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合同期限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其他 - - 6.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其他说明事项 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联系人:陈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