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支付 样本条款

第一次支付. 万元(不低于本合同报酬总额的70%);支付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 日以内,即 年 月 日之前。乙方在甲方付款后,提供技术咨询。
第一次支付. 万元;支付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 日以内,即 年 月 日之前。
第一次支付.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项目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10%。
第一次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甲 方收到发票后 7 日内,支付服务合同金额的 40%的首期款,即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 万元);
第一次支付.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按本合同第5条的约定出具的履约保函后,向卖方支付“实施期技术服务”费用的20%,即人民币[ ]元整(RMB )。
第一次支付. 万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
第一次支付. 包含在工程预付款中支付。
第一次支付.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0%.
第一次支付. 合同签订并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 7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第一次支付. 合同金额的 25%为养护服务费,其中合同金额的 20%为项目进度款,剩余的合同金额 5%需采购人审核,审定后再支付余款(注:如养护单位的考核分数不足 90 分,需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后,再支付剩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