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验收 样本条款

数量验收. 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
数量验收. (1) 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 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 (3) 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4) 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数量验收.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货物不能随到随验的,可提前与供应商沟通确认验收时间,由验收小组会同供应商代表统一验收。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
数量验收. 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在交货现场以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货物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
数量验收. 甲方对所配送的食材检斤过称,确认每个食材品种的重量,并当场记录登记。数量不足的乙方必须 2 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食材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个包装的重量误差不超过标准的1%,抽检时出现误差的包装数量不得超过抽检数量的2%。
数量验收. 1、 冻品类(冻肉、冻水产品):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2、 蔬菜: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 3、 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4、 副食品:去外包装后称重或清点数量验收。
数量验收. (1) 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检查各种货物及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 认真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如说明书、使用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 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数量验收. 磷粉矿产品交付数量以装车时的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当场进行验收、确认。若乙方未在装车时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实际交付的磷粉矿产品数量予以认可。
数量验收. 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接收,并由甲乙双方当场开箱抽样封存,过后由采购方选择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化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数量验收. 数量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 计件/□ 检尺/R 现场实测压实土方进行数量验收,结算数量等于现场实测压实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