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的責任 样本条款

供應商的責任. 制定程序來將本規範的要求傳達給上游供應商,並監管上游供應商對本規範的遵行情況。
供應商的責任. 供應商應制訂程序來將本承諾書的要求傳達給其供應商,並監管其供應商對本承諾書的遵行情況。 ********************************************************************* 身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年報所載之關係企業/遠東集團聯合採購中心所代理之公司(以下合稱 貴公司)之供應商(以下合稱本供應商),已詳細閱讀《供應商行為準則及社會責任承諾書》,並承諾致力遵守上述各項內容,如有違反情事,貴公司有權督促並要求本供應商持續改善,若本供應商屢勸不從,貴公司得自行決定終止或拒絕與本供應商繼續合作之約定, 本供應商因此所受損害將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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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 賣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無權占有他人土地、承攬人依民法第五百十三條行使法定抵押權或設定他項權利等情事之一;如有上述情形,賣方應於本預售屋交屋日或其他約定之期日 前負責排除、塗銷之。但本契約有利於買方者,從其約定。

  • 误期赔偿 8.1 除合同第 9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 保密義務 除其他法律規定外, 貴行應確保所交換之電子文件因使用或執行本契約服務而取得立約人之資料,不洩漏予第三人,亦不可使用於與本契約無關目的,且於經立約人同意告知第三人時,應使第三人負本條之保密義務。

  • 主 契 約 重度慢性疾患保障保険普通保険約款

  • 系统校验 204 Z03/ B02 Z03 表本机构向上一级或N 级的股东信息与B02 表对方与本机构的关系不匹配。

  • 告知義務 訂立本保險契約時,要保人對於本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本保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本保險契約。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約の費用 この契約の締結に要する費用は、乙の負担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