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要求. (1) ▲机房应获得广东省能源局审批的用于IDC建设的能评指标。 (提供能评批复)。
(2) 投标人提供机房需要具备至少2路高压市电专线接入,两路高压电需从不同电站接入,且每路市电均可满足该机房的全负载容量,需提供相关设计、竣工文档、照片、高压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3) 机房的电力可用性达到99.99%。
(4) 配置具备稳压和过电压防护功能的供配电系统。
(5) IT系统供电与空调等动力供电分开。
(6) 机房内釆用机柜专用PDU插座,并在机房内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有明显区别标志。
(7) ▲末端配电:每台机柜配置A\B双路PDU (来自不同的UPS系统供电), 每路不少于14个插孔。(提供现场照片)
(8) 每台机柜的可用功率不小于4KW,供电电流不小于18A。 (9)使用单位租赁的机房区域的供电应通过两个路由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