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 7.6.1 乙方應依營運管理計畫書中之「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進行促參識別標誌之設置事宜,相關設置、維護更新及拆除費用由乙方負責。經甲方審查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認有修正計畫內容之必要者,得備具理由通知乙方修正之。促參識別標誌之告示內容應正確,字體清晰,如有破損或老舊,乙方應即時更新。 7.6.2 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應包括以下事項: 1. 告示內容(至少應載明公共建設名稱、主辦機關、執行機關、乙方名稱、契約期間、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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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託營運管理契約書
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 7.6.1 乙方應依營運管理計畫書中之「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進行促參識別標誌之設置事宜,相關設置、維護更新及拆除費用由乙方負責。經甲方審查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認有修正計畫內容之必要者,得備具理由通知乙方修正之。促參識別標誌之告示內容應正確,字體清晰,如有破損或老舊,乙方應即時更新9.6.1 乙方應依營運管理計畫所載之「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進行促參識別標誌之設置事宜,相關設置、維護更新及拆除費用由乙方負責。經甲方審查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認有 修正計畫內容之必要者,應備具理由通知乙方修正之。促參識別標誌之告示內容應正確,字體清晰,如有破損或老舊,應即時更新。
7.6.2 9.6.2 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應包括以下事項:
1. 告示內容(至少應載明公共建設名稱、主辦機關、執行機關、乙方名稱、契約期間、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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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整建營運移轉契約
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 7.6.1 乙方應依營運管理計畫書中之「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進行促參識別標誌之設置事宜,相關設置、維護更新及拆除費用由乙方負責。經甲方審查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認有修正計畫內容之必要者,得備具理由通知乙方修正之。促參識別標誌之告示內容應正確,字體清晰,如有破損或老舊,乙方應即時更新9.6.1 乙方應依「大安運動中心」與「和平籃球館」營運執行計畫書中之「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進行促參識別標誌之設置事宜,相關設置、維護更新及拆除費用由乙方負責。經甲方審查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認有修正計畫內容之必要者,得備具理由通知乙方修正之。促參識別標誌之告示內容應正確,字體清晰,如有破損或老舊,乙方應即時更新。
7.6.2 9.6.2 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應包括以下事項:
1. 告示內容(至少應載明公共建設名稱、主辦機關、執行機關、乙方名稱、契約期間、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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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營運移轉契約
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 7.6.1 乙方應依營運管理計畫書中之「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進行促參識別標誌之設置事宜,相關設置、維護更新及拆除費用由乙方負責。經甲方審查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認有修正計畫內容之必要者,得備具理由通知乙方修正之。促參識別標誌之告示內容應正確,字體清晰,如有破損或老舊,乙方應即時更新乙方應依營運管理計畫書中之「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進行促參識別標誌之設置事宜,相關設置、維護更新及 拆除費用由乙方負責。經甲方審查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認有修正計畫內容之必要者,得備具理由通知乙方修正之。促參識別標誌之告示內容應正確,字體清晰,如有破損或老舊,乙方應即時更新。
7.6.2 促參識別標誌設置計畫,應包括以下事項:
1. 告示內容(至少應載明公共建設名稱、主辦機關、執行機關、乙方名稱、契約期間、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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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託營運管理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