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 业 性: 非商业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总额
安装调试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货币资金 127,122,346.17 202,765,759.58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業務の内容 (1)預金業務、為替業務、両替業務、融資業務、外国為替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2)投信販売業務、保険販売業務、金融商品仲介業務、信託業務、社債業務等、法律により 信用金庫が営むことができる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金交收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業務報告) 運営業務の報告)
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联系人:陈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