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 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样本条款

保险合同成 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生效对应日、保单周年日(见 9.1)、保单年度(见 9.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 9.3)和保单满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计算。如当月无对应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犹豫期 自您首次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若您符合本合同第 7 条的“保单权益转移”中所述情况,则不享有犹豫期。解除本合同时,您须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 9.4); (3)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专用单证或与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相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自我们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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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其他应付款 5,300,486.19 9,974,798.64

  •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指令的保管 指令若以传真形式发出,则正本由基金管理人保管,基金托管人保管指令传真件。当两者不一致时,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指令传真件为准。

  •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 □其他 7.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