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交付 样本条款

保险费交付. 本保险合同保险费缴付方式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若约定一次性缴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投保人未按约定缴 若投保人选择分期缴付保险费的,需经投保人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费分期缴付的周期。投保人在交付首月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交纳其余各月对应期次的保险费。 若投保人未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交付当期保险费,保险人允许投保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内补交对应期次的保险费。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被保险人在正常缴费对应的保险期间内或缴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 7.8.1 不论其他条款规定如何,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若保险期限达 60 天及以上,任何应付的保险费应当于下列日期起的 60 天内支付,保险人(或安排本保险单的中介机构)足额收取该笔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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