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样本条款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14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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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 基金财产清算组 (1) 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 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 特别声明 管理人、托管人确认,已向委托人明确说明本集合计划的风险,并不保证委托人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委托人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客户声明 投资决策系由本单位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本单位已阅读投资协议、销售协议所 有条款、投资者权益须知、本《风险揭示书》及《产品说明书》,充分认识该理财产品的特征、风险和投资者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单位已知悉并接受本理财产品由销售机构的关联方发行与管理。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爱尔创股份外,顾宁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 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新期间内,发行人新增 1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济南半导体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100MA94QEHA7E),济南半导体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机场路 7617 号西楼 000-00-00 室,注册资本为 49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刚,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济南半导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1 发行人 38.10 77.75% 实物、货币 2 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6.79 13.85% 货币 3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1 8.40% 货币 合计 49.0 100.00%

  •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议处理方式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