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计划. 本合同的保障计划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障计划.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限额、给付比例、免赔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 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障计划. 本主险合同的保障计划的各医疗保险金年度赔付限额、恶性肿瘤津贴保险金额、 赔付比例及年免赔额见附表。
保障计划. 本主险合同各计划的保险金限额、在合作医院(见 7.4,以下简称“医院”) 治疗给付保险金的给付比例见附表 1。投保计划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保障计划. 本合同的保障计划,以及保障计划中涉及的保险金年度累计给付限额、免赔额及赔付比例见附表。具体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障计划. 本合同的保障计划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障计划需在本条款附表 1 范围内。
保障计划.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就不同的保险责任、不同的保障区域、有无年度起付金额及医院和诊所(释义五)范围是否包含昂贵医院(释义六)选择本合同对应的保障计划。在本合同成立后,保障计划的内容将载于本合同保险单上的《保险计划 表》。
(1) 保障区域的选择和要求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全球除美国”或“全球”作为本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障区域。对于保障区域是“全球除美国”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美国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障区域的选择和要求不适用于全球紧急救援费。
(2) 年度起付金额的选择和要求
保障计划. 本合同保障计划分为基础版保障计划和升级版保障计划,保障计划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各保障计划的保险金额、药品清单、以及与药品清单相关的赔偿限制等见附表一。
保障计划. 本合同保障计划,以及保障计划中涉及的医院范围、年度累计给付总限额、各项责任年度累计给付限额、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金额见附表一。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年度累计给付总限额为限,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年度累计给付总限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各项保险责任均终止。
保障计划. 本合同的保障计划根据保障区域的不同分为不含美国和包含美国两种,保障计划的具体内容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