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信息披露的渠道 Clause in Contracts

信息披露的渠道. 1.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管理人将以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其他电子销售渠道等)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 2. ★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依据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4. 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理财产品账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及账单内容以销售机构规则为准。 6. 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信息披露渠道的权利。

Appears in 5 contracts

Samples: 个人信息共享授权书, 个人信息共享授权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信息披露的渠道. 1.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管理人将以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其他电子销售渠道等)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 2. ★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依据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 依据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4. 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理财产品账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及账单内容以销售机构规则为准。 6. 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信息披露渠道的权利。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Investment Agreement

信息披露的渠道. 1.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管理人将以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其他电子销售渠道等)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管理人将以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其他电子销售渠道等)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 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 2. ★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依据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4. 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理财产品账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及账单内容以销售机构规则为准。 6. 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信息披露渠道的权利。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理财产品说明书

信息披露的渠道. 1.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管理人将以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其他电子销售渠道等)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 2. ★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依据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4. 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理财产品账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及账单内容以销售机构规则为准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理财产品账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及账 单内容以销售机构规则为准。 6. 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信息披露渠道的权利。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信息披露的渠道. 1.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管理人将以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其他电子销售渠道等)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 2. ★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依据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 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4. 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理财产品账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及账单内容以销售机构规则为准。 6. 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信息披露渠道的权利。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个人信息共享授权书

信息披露的渠道. 1.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管理人将以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其他电子销售渠道等)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 2. ★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依据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4. 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理财产品账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及账单内容以销售机构规则为准。 6. 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信息披露渠道的权利。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个人信息共享授权书

信息披露的渠道. 1.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管理人将以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其他电子销售渠道等)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限内,产品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 2. ★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依据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4. 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 留在销售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销售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理财产品账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及账单内容以销售机构规则为准。 6. 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信息披露渠道的权利。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