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信托计划的终止 Clause in Contracts

信托计划的终止. 9.1.1 信托计划成立后,除非信托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撤销或终止信托计划。 9.1.2 信托计划的终止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可终止全部或部分信托计划,但受托人应提前进行公告: (1)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 (2) 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3) 本信托计划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4) 全体受益人放弃全部信托受益权的; (5) 监管机构不同意本信托计划继续存续的; (6) 信托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或信托财产净值小于2000万元,且持续3个月后信托财产净值仍未增加的; (7)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 (8)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或者交易文件的约定决定变现信托财产,或者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且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 受托人决定终止信托计划的; (9) 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的其他事由。 除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外,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的,有关提前终止事宜无需受益人大会决议。 9.1.3 信托计划的延期终止 发生信托计划终止情形,信托财产未全部变现的,本信托自动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 9.1.4 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实施信托利益分配方案。 9.1.5 因受益人信托利益账户变更或注销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致使受托人无法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受益人应自行到受托人处办理领取手续。保管期间,受托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财产收益,并支付给受益人。 9.1.6 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被保管的信托财产承担。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信托合同

信托计划的终止. 9.1.1 信托计划成立后,除非信托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撤销或终止信托计划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信托计划或某期信托单位终止: (1) 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受托人终止交易文件之履行或提前收回全部款项/某期信托单位项下专项债权相关款项,并宣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 /某期信托单位9.1.2 信托计划的终止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可终止全部或部分信托计划,但受托人应提前进行公告:(2) 融资方依据交易文件的约定清偿或提前支付完毕全部专项债权本金及利息及其他款项/某期信托单位项下专项债权相关款项,受托人有权宣布本信托计划终止/某期信托单位。 (1)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3) 受托人因支付任一期专项债权认购对价的先决条件未满足而根据交易文件决定停止支付认购对价的。 (4) 因交易文件相关当事人违约、重大情势变更或出现重大风险的情形导致本信托计划无法正常实施,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2) 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3) 本信托计划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4) 全体受益人放弃全部信托受益权的; ((5) 监管机构不同意本信托计划继续存续的; (6) 信托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或信托财产净值小于2000万元,且持续3个月后信托财产净值仍未增加的; (7)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 (8)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或者交易文件的约定决定变现信托财产,或者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且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 受托人决定终止信托计划的; (9) 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的其他事由。 除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外,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的,有关提前终止事宜无需受益人大会决议)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9.1.3 信托计划的延期终止 发生信托计划终止情形,信托财产未全部变现的,本信托自动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6) 受托人职责终止,且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产生新受托人9.1.4 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实施信托利益分配方案(7) 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9.1.5 因受益人信托利益账户变更或注销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致使受托人无法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受益人应自行到受托人处办理领取手续。保管期间,受托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财产收益,并支付给受益人(8) 信托计划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9.1.6 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被保管的信托财产承担(9) 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当事人协商同意 (10) 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被解除。 (11) 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被撤销。 (12) 全体/某期信托单位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13)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政策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信托计划说明书

信托计划的终止. 9.1.1 信托计划成立后,除非信托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撤销或终止信托计划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信托计划或某期信托单位终止: (1) 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受托人终止交易文件之履行或提前收回全部款项/某期信托单位项下债权投资相关款项,并宣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9.1.2 信托计划的终止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可终止全部或部分信托计划,但受托人应提前进行公告: (1)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 ((2) 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3) 本信托计划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4) 全体受益人放弃全部信托受益权的; (5) 监管机构不同意本信托计划继续存续的; (6) 信托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或信托财产净值小于2000万元,且持续3个月后信托财产净值仍未增加的; (7)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 (8)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或者交易文件的约定决定变现信托财产,或者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且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 受托人决定终止信托计划的; (9) 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的其他事由。 除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外,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的,有关提前终止事宜无需受益人大会决议) 融资方依据交易文件的约定清偿或提前支付完毕全部债权资金及利息及其他款项/某期信托单位项下债权投资相关款项,受托人有权宣布终止本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9.1.3 信托计划的延期终止 发生信托计划终止情形,信托财产未全部变现的,本信托自动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3) 受托人因支付任一期认购对价的先决条件未满足而根据交易文件决定停止发放的9.1.4 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实施信托利益分配方案(4) 因交易文件相关当事人违约、重大情势变更或出现重大风险的情形导致本信托计划无法正常实施,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9.1.5 因受益人信托利益账户变更或注销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致使受托人无法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受益人应自行到受托人处办理领取手续。保管期间,受托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财产收益,并支付给受益人(5)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9.1.6 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被保管的信托财产承担(6) 受托人职责终止,且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产生新受托人 (7) 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8) 信托计划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9) 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当事人协商同意。 (10) 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被解除。 (11) 信托计划/某期信托单位被撤销。 (12) 全体/某期信托单位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13)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政策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信托计划说明书

信托计划的终止. 9.1.1 信托计划成立后,除非信托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撤销或终止信托计划本合同所称信托计划终止,是指在发生信托计划约定的提前终止、终止情形下,受托人必须变现本信托财产所投资之全部品种(除非信托计划受托人收到优先级委托人指令)的情形9.1.2 信托计划的终止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可终止全部或部分信托计划,但受托人应提前进行公告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并进行信托清算: (1)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当信托单位净值小于等于止损线且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全部变现,受托人有权宣布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2) 上市公司金信诺(股票代码:300252)经营情况恶化的情况下,优先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3) 由于法律法规、市场制度变动将对信托计划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使得 信托计划无法持续稳健运行,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终止信托计划的请求,经受益人大会表决通过后,终止信托计划。 (4) 优先委托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等原因决定提前终止相关理财产品时。 (5) 本信托计划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可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 (6) 若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间信托计划财产全部变现时,受托人经与优先委托人书面确认后,有权宣布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7)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计划终止,并进行信托清算: (1) 信托计划预计期限届满且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财产分配完毕; (2) 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本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3) 本信托计划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信托目的已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 全体受益人放弃全部信托受益权的本信托计划被撤销或被解除; (5) 监管机构不同意本信托计划继续存续的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6) 信托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或信托财产净值小于2000万元,且持续3个月后信托财产净值仍未增加的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或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 (7)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信托目的无法实现; (8)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或者交易文件的约定决定变现信托财产,或者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且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 受托人决定终止信托计划的; (9) 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的其他事由。 除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外,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的,有关提前终止事宜无需受益人大会决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由 9.1.3 信托计划的延期终止 发生信托计划终止情形,信托财产未全部变现的,本信托自动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 9.1.4 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实施信托利益分配方案。 9.1.5 因受益人信托利益账户变更或注销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致使受托人无法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受益人应自行到受托人处办理领取手续。保管期间,受托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财产收益,并支付给受益人。 9.1.6 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被保管的信托财产承担。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信托合同

信托计划的终止. 9.1.1 信托计划成立后,除非信托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撤销或终止信托计划本合同所称信托计划终止,是指在发生信托计划约定的提前终止、终止情形下,受托人必须变现本信托财产所投资之全部品种(除非信托计划受托人收到优先级委托人指令)的情形9.1.2 信托计划的终止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可终止全部或部分信托计划,但受托人应提前进行公告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并进行信托清算: (1)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当信托单位净值小于等于止损线且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全部变现,受托人有权宣布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2) 上市公司奥士康(股票代码:002913)企业经营情况恶化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资金流恶化、出现重大不利传闻、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关键盈利指标大幅下滑、追加资金义务人【】所持奥士康股票对外累计质押股数超过其总持股股数的【】%等优先委托人足以认定的情形)的情况下,优先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3) 由于法律法规、市场制度变动将对信托计划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使得 信托计划无法持续稳健运行,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终止信托计划的请求,经受益人大会表决通过后,终止信托计划。 (4) 优先委托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等原因决定提前终止相关理财产品时。 (5) 本信托计划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可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 (6) 若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间信托计划财产全部变现时,受托人经与优先委托人书面确认后,有权宣布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7)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计划终止,并进行信托清算: (1) 信托计划预计期限届满且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财产分配完毕; (2) 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本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3) 本信托计划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信托目的已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 全体受益人放弃全部信托受益权的本信托计划被撤销或被解除; (5) 监管机构不同意本信托计划继续存续的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6) 信托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或信托财产净值小于2000万元,且持续3个月后信托财产净值仍未增加的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或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 (7)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信托目的无法实现; (8)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或者交易文件的约定决定变现信托财产,或者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且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 受托人决定终止信托计划的; (9) 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的其他事由。 除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外,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的,有关提前终止事宜无需受益人大会决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由 9.1.3 信托计划的延期终止 发生信托计划终止情形,信托财产未全部变现的,本信托自动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 9.1.4 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实施信托利益分配方案。 9.1.5 因受益人信托利益账户变更或注销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致使受托人无法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受益人应自行到受托人处办理领取手续。保管期间,受托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财产收益,并支付给受益人。 9.1.6 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被保管的信托财产承担。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