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風險. 是因子基金交易對手的無償債能力、破產或違約之可能性而發生的對子基金的風險。它能造成重大損失,甚至使子基金的FDIs 損失全部價值。子基金可能有與其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對於不在認可的市場交易的FDIs 尤其如此。子基金所持有的有關FDIs 的交易對手或發行機構未能履行其合約義務時,這種工具沒有與組織完善的交易所提供給交易參與者的相同的保障,例如交易結算所的履約保證。
Appears in 10 contracts
Samples: Prospectus, Prospectus, Prospec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