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受益權人會議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由召集人於會後三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已知之受益權人及其他依法令或信託契約約定應通知之人。 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經應通知之人書面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召集人並應留存完整之送達紀錄。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由受託人至少保存至信託關係消滅後一年。 受益權人會議以親自出席方式召開者,出席受益權人之簽名簿、出席通知書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應由受託人至少保存一年;其以書面方式召開者,應保存寄回書面文件(含表決票)之受益權人名冊。 如利害關係人對受益權人會議之決議事項提起訴訟者,依本條規定應予保存之文件,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其他事項. 一、本保險單之批單、批註均為本保險契約之一部分。
其他事項. 一、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之使用管理事項,本規約未規定者,得授權管理委員會另定使用規則。
其他事項. 1、持卡★於國內原須以簽名方式結帳之交易,倘消費金額於新臺幣3,000元以下者,部分之美食街、電影院、大賣場或加油站等特約商店得以免簽名方式結帳。
其他事項. 1.承攬商作業工作場所負責人或工安人員對本工程施工前有關安全之疑義:
其他事項. (一).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詳見保單條款第 19 條)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值。但每次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元且提領後的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元。本公司得調整部分提領金額之限制,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 但對要保人有利之部分提領金額限制調降,不在此限。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時,按下列方式處理:
其他事項. (一)持卡人在國內、外之刷卡消費,遭遇系統連線異常、晶片或磁條磨損、觸發貴行卡片交易安全管理機制或個人債信等因素而未能完成交易時,可即致電卡片背面24小時服務專線洽詢。
其他事項. 請實際需要自行填選或增加) □保固期限內如履約標的(軟體設備屬之)於一個月內發生二次系統失能,乙方應派員駐點解決,不得異議,且甲方不另計付費用。 □乙方應於保固期限內,配合甲方相關伺服器或作業系統提昇時,應修正或升級本案之作業系統,使履約標的能繼續正常運作。 □保固期間第一年內,若同一履約標的(硬體設備屬之)前後二次故障時間相隔六個月內者,甲方得要求該設備更會為全新之產品且未經使用、污損或浸水者,乙方不得異議。 □乙方應提供甲方軟體版本升級服務(不含資料庫及相關開發工具軟體),甲方不另計付費用。
其他事項. 9.1 本電子銀行服務條款與細則第一部分第 16.6 條和 16.7 條應被删除並以以下內容代替:
其他事項. (一)廠商對招標公告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