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修 改 Clause in Contracts

修 改. 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本协定或其附件的任何规定,可随时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进行,可采取讨论或通信方式进行,并应在缔约另一方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 对本协定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经缔约双方以外交换文证实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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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改. 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本协定或其附件的任何规定,可随时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进行,可采取讨论或通信方式进行,并应在缔约另一方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 对本协定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经缔约双方以外交换文证实后生效。一、如缔约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本协定及其附件的任何规定,可随时要求与缔约对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进行,也可通过讨论或信件进行,并应在缔约对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按此达成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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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改. 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本协定或其附件的任何规定,可随时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进行,可采取讨论或通信方式进行,并应在缔约另一方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 对本协定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经缔约双方以外交换文证实后生效一、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修改本协定包括航线表的任何条款是可取的,可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通过会谈或信函进行,并应在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达成协议的修改在通过外交途径换文确认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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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改. 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本协定或其附件的任何规定,可随时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进行,可采取讨论或通信方式进行,并应在缔约另一方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 对本协定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经缔约双方以外交换文证实后生效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修改本协定包括航线表的任何条款是可取的,可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通过讨论或通过信函进行,应在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达成协议的修改在通过外交途径换文确认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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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改. 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本协定或其附件的任何规定,可随时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进行,可采取讨论或通信方式进行,并应在缔约另一方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 对本协定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经缔约双方以外交换文证实后生效一、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修改本协定的任何条款是可取的,可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通过谈判或通过信函进行,应在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达成协议的修改在通过外交途径换文确认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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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改. 如缔约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本协定或其附件的任何规定,可随时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进行,可采取讨论或通信方式进行,并应在缔约另一方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 对本协定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经缔约双方以外交换文证实后生效缔约任何一方如认为修改本协定(包括航线表)的任何条款是可取的,可要求与缔约另一方进行协商。此项协商可在航空当局之间或通过信函进行,并应在收到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内开始,达成协议的修改在通过外交途径换文确认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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