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性. 发行人为西门子电气传动的母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双方合作历史悠久。自2018年起发行人向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西门子电气传动销售干式电抗器等产品,2018年、2019年1-6月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销售金额分别为136.89万元、168.96万元。自2019年7月起西门子电气传动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公司与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7-12月及2020年1-6月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销售产品均为干式电抗器产品,交易价格在综合市场比价、产品质量、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与向境内非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单价对比如下: 交易类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干式电抗器 (元/kvar) 109.46 96.19 124.57 115.27 - - - - 注:上表中境内非关联客户不包括员工或前员工持股或担任重要职务的经销商。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与向境内非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单价差异较小,主要系销售的产品用途及结构不同所致,定价公允。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西门子电气传动关联交易金额及其公允性等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第二轮问询函》第 5.1 题相关情况及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 较《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