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兼职情况 样本条款

公务员兼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兼职,应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建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柳政干[2017]2 号)文件规定,发行人董事长唐建华先生兼任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发行人存在公务员兼职的情况,但兼职人员不在企业领取兼职报酬,符合《公务员法》以及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务员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有三人系公务员兼任。上述三人行政编制和薪酬领取均在政府机关,兼职期间不在发行人处领取薪水,不享受发行人任何经济待遇,属于兼职不兼薪,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兼职情况如下: 陈芬千 监事会副主席 太仓高新区国资局国资管理科副科长 否 邱谌岑 监事 太仓高新区国资局国资审计监督科科长 否 黄吉佳 监事 太仓高新区人社局人事科科长 否
公务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所涉及的公务员经常州市国资委批准任职于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薪酬由相应政府机关发放,符合《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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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 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日至 2021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结束后一周。但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出现时,续学时效按 照本协议第 6 条的约定执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医学教育网(xxx.xxx00.xxx)2022 年护士资格考试-金题点睛班课程辅导服务。金题点睛 班课程是指乙方旗下医学教育网(xxx.xxx00.xxx)向特定注册学员提供相关辅导课程,辅导类别以学员实际选报并交费开通的为准。该等注册学员在注册、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课程学习服务。

  •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自动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李佳亮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崔蕾女士,管理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冯雨生先生,管理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今。 冯雨生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部门负责人兼基金经理;2011年 7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任长盛中证 100 指数基金经理;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年 10 月 9 日,任长盛沪深 300 指数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任长盛高端装备混合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任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指数分级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任长盛成长价值混合基金经理;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任长盛中证全指证券指数基金经理;2016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任长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任长盛盛世混合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任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任长盛信息安全量化策略混合基金经理;201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任长盛同德主题混合基金经理;2020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任长盛价值发现股票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任长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长盛量化红利混合、长盛多因子策略优选基金经理。2021 年 7 月加入南方基金,现任数量化投资部总经理;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今,任南方量化成长、南方中证 500 增强、南方绝对收益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今, 兼任投资经理;2022 年 5 月 13 日至今,任南方高股息股票基金经理;2023 年 6 月 16 日至今,任大数据 100 基金经理。

  • 投资协议书 是规定投资协议书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涉及投资协议书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投资协议书有冲突,均以投资协议书为准。投资协议书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投资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投资协议书的当事人包括产品管理人、产品托管人和产品份额持有人。理财产品投资人自依本投资协议书取得理财产品份额,即成为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和本投资协议书的当事人,其持有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投资协议书的承认和接受。

  •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28 天至 65 周岁(见释义)。

  • 投保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在本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或特定主体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