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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 样本条款

公司上市. 2017 年 6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7 号),核准索通发展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6,020 万股。 2017 年 7 月 18 日,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200 号”批准,索通发展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索通发展”,股票代码“603612”。 本次发行完成后,索通发展总股本为 24,070.49 万股,注册资本为 24,070.49 万元。 大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 4-00029 号)。
公司上市. 设立后,本公司经过了一系列的增资和股权转让,并设立了股份公司。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10]1835 号文审核批复,本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1 日 在深交所系统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572.45 万元。
公司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351 号和证监发字[1997]352 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5.78 元,发行后总股本 13,000 万股。公司股票由 1997 年 7 月 8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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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声明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标的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未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估值。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估值结果将在《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所述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添付資料 の提案が必須となっている資料の「提案書頁番号」欄に頁番号が記入されていること。

  • 本次交易方案 交易形式 现金交易 交易方案简介 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PE 开曼购买其所持有的新华三 29%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Izar Holding Co 购买其所持有的新华三 1%股权,本次上市公司合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 交易价格 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收购总价为 2,142,834,885.00 美元 交易标的 名称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ICT 基础设施及服务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兴业银行共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81 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23576.61 亿元,基金 份额合计 22676.87 亿份。

  •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 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2) 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制作、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进行。 (3) 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存款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 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通本基金银行账户的企业网上银行业务进行资金支付,并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简称“交通银行网银”)办理托管资产的资金结算汇划业务。 (5) 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民币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 发行人概况 ‌ 中文名称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SACA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星徽股份 股票代码 300464 注册资本 369,122,175.00 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法定代表人 谢晓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617643049A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居民委员会科业路 3 号之三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居民委员会科业路 3 号之三 成立日期 1994 年 11 月 11 日 首发上市日期 0000 年 0 月 00 日 邮政编码 000000 电话号码 0000-00000000 传真号码 0757-26326798 电子信箱 xxx@xx-xxx.xx 网址 xxxx://xxx.xx-xxx.xx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3 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 添付書類 契約書(写)その他実績を確認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書類 注 用紙の大きさは、日本産業規格A4縦長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