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权利义务. (1) 公司应当按照本合同及双方具体服务约定向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
(2) 如因公司原因导致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公司按照约定赔偿客户(具体赔偿条款见附件)。
(3) 公司应负责及时安排发货,如由于公司原因错发到货地点,公司应赔偿客户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4) 公司未对货物投保损失或损坏保险,客户可选择接受保险方式的物流渠道并支付保费。
(5) 公司系统可能因 BUG 等原因导致数据偏差,公司应不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人工审查,如有数据调整,公司应通知客户。同时,系统可能因以下原因而导致系统崩溃、数据丢失、错误或延时,公司将尽力修复系统及服务,客户同意公司不因此而承担责任:
i. 黑客攻击;
ii. 因海底光缆中断、网络服务商(如阿里云)服务故障、国家网络调整等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具体承运人网络及无法获取面单、跟踪号等具体承运信息;
iii. 其它公司不可控之因素。
(6) 海关查验等非公司可控制因素导致运输时间延长时,公司将及时通知客户并积极处理。客户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协助公司或承运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