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标. 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网上投标. 6.1 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
6.2 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6.3 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6.4 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6.5 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
6.6 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扫描上传认证证书复印件。
6.7 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在投标系统说明。
6.8 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网上投标. (1) 登入投标客户端: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证书)登陆云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
(2) 填写网上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设置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投标的包件号。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投标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检查。
(3) 完成投标:待检查进度变为 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 CA 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
网上投标. 是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 是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网上投标. 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证书)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投标系统,按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相关网上投标流程操作。
网上投标. (1)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客户端,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逐项录入。
(2)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完毕后须逐项完成(投标)响应项目内容的填写、资料上传等要求。
(3) 供应商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录入、投标(响应)项制作后,可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即可对标书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回执确认”输入 CA 密码,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査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4) 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则须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撤回通知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函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进行撤回操作。
网上投标. (1) 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账号登录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在 线逐项上传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企业公章和法人签章)。
(2) 供应商应对账号和电子签章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3) 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4) 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5) 供应商上传的技术部分材料,应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关联评审指标项”节点绑定,因供应商未绑定节点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评委有权认定其无效或未提供,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应在投标系统说明并上传证明材料,未上传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可。
(7) 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及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无法完成制作或无法上传响应文件的,请及时(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与解放号联系人进行联系,如供应商未能及时联系而导致投标不成功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投标。 3
网上投标. 1. 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采云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3. 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应带好CA数字证书、安装了CA系统的电脑,政采云账户密码进行现场解密,如未带后果自负。
4.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5. 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6. 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采云平台”相关操作说明
7.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及证明材料原件(如有)一并提交。
网上投标. 10.1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2021年5月13日17 时00 分;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5月20 日 10时20分。
10.2 网上投标地址: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xxxx://xxxxx.xxx.xxx/)
10.3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解放号将在线组织“不见面”开标和评审,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准时参加(须提前按照操作手册下载线上音视频会议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