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代理投保同意事項. 借款人同意授權 貴行於獲知投保標的物地址及期間時,在所投保之火險(含地震險)之要保書上代為填寫所有個人資料、投保標的物地址及期間等必要資料,並同意 貴行依要保書中所載內容代為辦理投保新保單及續保作業(包含保險公司之選定、保險期間、以重置成本為保額等),且同意 貴行得將投保資料提供予該保險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借款人同意 貴行得向 貴行往來或代理之保險公司,代理本人於代理範圍內辦理前開投保及續保相關事宜;借款人同意於保單製作完成後,由該承保之保險公司寄交保單副本及保費收據正本予被保險人收執。 借款人自行辦理首期投保者,須於 貴行撥款前將首期自行投保之保單正本及保費收據副本交付予 貴行。 借款人(如其為不動產擔保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將提供或促使不動產擔保物所有權人(如借款人非不動產擔保物所有權人)提供下列「不動產標示」所示門牌之建物暨其所座落土地/相應土地持分/土地地上權為擔保物,向 貴行辦理設定 🞎最高限額抵押權 🞎普通抵押權,抵押權設定金額新台幣 元整,擔保債務人即借款人向 貴行於本約定書下之一切債務。
其他代理投保同意事項. 借款人同意授權貴行在要保書上代為填寫所有個人資料、投保標的物地址及期間,並同意貴行依要保書中所載內容代為辦理投保新保單及續保作業(包含保險公司之選定、保險期間、以重置成本為保額等),且同意貴行得將投保資料提供予該保險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借款人同意貴行得向貴行往來或代理之保險公司,代理本人辦理前開投保及續保相關事宜;借款人同意於保單製作完成後,由該承保之保險公司寄交保單副本及保費收據正本予被保險人收執。
其他代理投保同意事項. 借款人同意授權 貴行於獲知投保標的物地址及期間時,在所投保之火險(含地震險)之要保書上代為填寫所有個人資料、投保標的物地址及期間等必要資料,並同意 貴行依要保書中所載內容代為辦理投保新保單及續保作業(包含保險公司之選定、保險期間、以重置成本為保額等),且同意 貴行得將投保資料提供予該保險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借款人同意 貴行得向 貴行往來或代理之保險公司,代理本人於代理範圍內辦理前開投保及續保相關事宜;借款人同意於保單製作完成後,由該承保之保險公司寄交保單副本及保費收據正本予被保險人收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