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对象的核实 1、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 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货物交付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2、 交货方式:快递 3、 收货信息: (1) 收货人:杨雷;手机号码:17709920093;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火车站街道奎屯保税物流中心西侧200米; 4、 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 5、 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6、 /
环境标志产品 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附表八 打捆机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序 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货币赔偿 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
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中潜股份、上市公司 指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宝乐股份、宝乐机器人 指 广东宝乐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广东科捷龙机器人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持有广 东宝乐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中潜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东科捷龙机器人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持有宝乐机器人 100.00%的股权 交易对方 指 广东科捷龙机器人有限公司、广州水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曹一波、华和隆(深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方萍、新余市创兴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宝乐有限 指 深圳市宝乐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宝乐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宝乐电子 指 深圳市宝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云和机器人 指 广州云和机器人有限公司 科捷龙 指 广东科捷龙机器人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水熊信息 指 广州水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华和隆 指 华和隆(深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对方 之一 创兴投资 指 新余市创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中山吉富 指 中山吉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吉富材料 指 甘肃吉富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前海萃英 指 深圳前海萃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将、天将投资 指 共青城天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歌、天歌投资 指 共青城天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罡、天罡投资 指 共青城天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钜通智能 指 广东钜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美的 指 江苏美的春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更名 为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益节 指 苏州益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贝 指 苏州地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普森斯 指 深圳市普森斯科技有限公司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基金清算交收 1、 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2、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资金透支、超买或超卖等情形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基金管理人同意在发生以上情形时,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3、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清算款时,责任方应对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在交收日(T+1 日)10:00 前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如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则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5、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对于要求当天到帐的指令,应在当天 15:00 前发送; 对于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则指令需提前 2 个工作小时发送,并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对于新股申购网下公开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 日)的前一日下班前将新股申购指令发送给托管人,指令发送时间最迟不应晚于 T 日上午 10:00 时。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权证行权交易,基金管理人应于行权日 15:00 前将需要交付的行 权金额及费用书面通知托管人,托管人在 16:00 前支付至登记结算公司指定账户。 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 T+0 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日 14:00 将划款指令发送至托管人。 因基金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深圳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败、赔偿因占用中登深圳公司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不合理拖延或拒绝执行。
禁止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