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規定. 24.1 除按不可撤銷或已承諾的基礎提供的貿易服務外,滙豐銀行可於任何時候按其絕對酌情權撤回或拒絕提供貿易服務。 24.2 滙豐銀行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作出的任何豁免、解除或同意,只有以書面作出(可透過平台作出)方為有效。 24.3 滙豐銀行可在任何時間提前至少 30 天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更改此等條款,在該通知的生效日期或其後提出的任何貿易服務要求均受已修訂的條款約束。 24.4 滙豐銀行獲授權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步驟和作出其認為必要的付款,以補救客戶就其在此等條款或任何貿易服務之下的義務的任何違約,費用由客戶承擔。 24.5 滙豐銀行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此等條款之下或其就貿易服務的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均不作為放棄任何該項權利或補救辦法,而任何單一次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也不妨礙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辦法的進一步或其他行使。 24.6 客戶不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滙豐銀行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其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享有的任何權利,或對該等權利設定擔保,且不受限制也無須作出通知。 24.7 在不影響第 20 條(指示)的情況下,客戶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而發出的任何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按滙豐銀行最近期通知客戶的滙豐銀行地址向滙豐銀行發出。滙豐銀行可按客戶最近期通知滙豐銀行的地址或號碼以專人遞送、電話或傳真、郵寄、通過平台或如經客戶同意透過另一電子渠道向客戶發出通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如在同一國家内,在投郵後 7 個日曆日視為已收到,如跨境郵寄,則在投郵後 15 個公曆日視為已收到。 24.8 此等條款的每項規定均可與其他規定分割並且獨立於其他規定。如果一項或多項規定是或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其餘規定在任何方面不受影響。 24.9 如果客戶包含兩人或兩人以上,該等人在貿易服務和此等條款之下或就貿易服務和此等條款的義務及責任是共同和各別的。 24.10 此等條款任何内容不得視為滙豐銀行與客戶之間建立任何合夥、合資企業或委託人與代理人的關係,也不構成或產生任何性質的任何受信關係。 24.11 在適用司法管轄區法律允許的範圍内,客戶不可撤銷地放棄其在適用司法管轄區或其他方面可能擁有免受訴訟、司法管轄或裁決(包括就判決前的臨時濟助及任何判決的執行而言)的任何主權豁免權,不論該豁免權是否有關其本身或任何商業或非商業資產(包括以外交使團或其他名義持有的或屬於客戶的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機構的土地、銀行戶口或其他資產)。 24.12 此等條款是為客戶、滙豐銀行及每一滙豐集團成員的利益而設,無意令任何其他第三者受益或由任何其他第三者予以強制執行。滙豐銀行將此等條款或構成其一部分的任何合約終止或變更的任何權利,無須取得任何其他第三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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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tandard Trade Terms, Standard Trade Terms
其他規定. 24.1 除按不可撤銷或已承諾的基礎提供的貿易服務外,滙豐銀行可於任何時候按其絕對酌情權撤回或拒絕提供貿易服務除按不可撤銷或已承諾的基礎提供的貿易服務外,滙豐銀行可於任何時候依自我裁量決定撤回或拒絕提供貿易服務。
24.2 滙豐銀行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作出的任何豁免、解除或同意,只有以書面作出(可透過平台作出)方為有效滙豐銀行在本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就本條款或貿易服務作出的任何豁免、解除或同意,只有以書面作出(可透過平台作出)方為有效。
24.3 滙豐銀行可在任何時間提前至少 30 天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更改此等條款,在該通知的生效日期或其後提出的任何貿易服務要求均受已修訂的條款約束天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更改本條款,在該通知的生效日期或其後提出的任何貿易服務要求均受已修訂的條款約束。
24.4 滙豐銀行獲授權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步驟和作出其認為必要的付款,以補救客戶就其在此等條款或任何貿易服務之下的義務的任何違約,費用由客戶承擔滙豐銀行獲授權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步驟和作出其認為必要的付款,以補救客戶就其在本條款或任何貿易服務之下的義務的任何違約,費用由客戶承擔。
24.5 滙豐銀行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此等條款之下或其就貿易服務的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均不作為放棄任何該項權利或補救辦法,而任何單一次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也不妨礙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辦法的進一步或其他行使滙豐銀行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條款之下或其就貿易服務的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均不作為放棄任何該項權利或補救辦法,而任何單一次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補救辦 法也不妨礙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辦法的進一步或其他行使。
24.6 客戶不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滙豐銀行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其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享有的任何權利,或對該等權利設定擔保,且不受限制也無須作出通知客戶不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本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滙豐銀行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本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其就本條款或貿易服務享有的任何權利,或對該等權利設定擔保,且不受限制也無須作出通知。
24.7 在不影響第 20 條(指示)的情況下,客戶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而發出的任何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按滙豐銀行最近期通知客戶的滙豐銀行地址向滙豐銀行發出。滙豐銀行可按客戶最近期通知滙豐銀行的地址或號碼以專人遞送、電話或傳真、郵寄、通過平台或如經客戶同意透過另一電子渠道向客戶發出通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如在同一國家内,在投郵後 條(指示)的情況下,客戶就本條款或貿易服務而發出的任何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按滙豐銀行最近期通知客戶的滙豐銀行地址向滙豐銀行發出。滙豐銀行可按客戶最近期通知滙豐銀行的地址或號碼以專人遞送、電話或傳真、郵寄、通過平台或如經客戶同意透過另一電子渠道向客戶發出通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如在同一國家内,在投郵後 7 個日曆日視為已收到,如跨境郵寄,則在投郵後 15 個公曆日視為已收到個日曆日視為已收到。
24.8 此等條款的每項規定均可與其他規定分割並且獨立於其他規定。如果一項或多項規定是或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其餘規定在任何方面不受影響本條款的每項規定均可與其他規定分割並且獨立於其他規定。如果一項或多項規定是或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其餘規定在任何方面不受影響。
24.9 如果客戶包含兩人或兩人以上,該等人在貿易服務和此等條款之下或就貿易服務和此等條款的義務及責任是共同和各別的如果客戶包含兩人或兩人以上,該等人在貿易服務和本條款之下或就貿易服務和本條款的義務及責任是連帶的。
24.10 此等條款任何内容不得視為滙豐銀行與客戶之間建立任何合夥、合資企業或委託人與代理人的關係,也不構成或產生任何性質的任何受信關係本條款任何内容不得視為滙豐銀行與客戶之間建立任何合夥、合資企業或委託人與代理人的關係,也不構成或產生任何性質的任何受託關係。
24.11 在適用司法管轄區法律允許的範圍内,客戶不可撤銷地放棄其在適用司法管轄區或其他方面可能擁有免受訴訟、司法管轄或裁決(包括就判決前的臨時濟助及任何判決的執行而言)的任何主權豁免權,不論該豁免權是否有關其本身或任何商業或非商業資產(包括以外交使團或其他名義持有的或屬於客戶的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機構的土地、銀行戶口或其他資產在適用司法管轄區法律允許的範圍内,客戶不可撤銷地放棄其在適用司法管轄區或其他方面可能擁有免受訴訟、司法管轄或裁決(包括就判決前的臨時救助及任何判決的執行而言)的任何主權豁免權,不論該豁免權是否有關其本身或任何商業或非商業資產(包括以外交使團或其他名義持有的或屬於客戶的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機構的土地、銀行帳戶或其他資產)。
24.12 此等條款是為客戶、滙豐銀行及每一滙豐集團成員的利益而設,無意令任何其他第三者受益或由任何其他第三者予以強制執行。滙豐銀行將此等條款或構成其一部分的任何合約終止或變更的任何權利,無須取得任何其他第三者同意本條款是為客戶、滙豐銀行及每一滙豐集團成員的利益而設,無意令任何其他第三者受益或由任何其他第三者予以強制執行。滙豐銀行將本條款或構成其一部分的任何合約終止或變更的任何權利,無須取得任何其他第三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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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標準貿易條款
其他規定. 24.1 除按不可撤銷或已承諾的基礎提供的貿易服務外,滙豐銀行可於任何時候按其絕對酌情權撤回或拒絕提供貿易服務除按不可撤銷或已承諾的基礎提供的貿易服務外,恒生銀行可於任何時候按其絕對酌情權撤回或拒絕提供貿易服務。
24.2 滙豐銀行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作出的任何豁免、解除或同意,只有以書面作出(可透過平台作出)方為有效恒生銀行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作出的任何豁免、解除或同意,只有以書面作出(可透過平台作出)方為有效。
24.3 滙豐銀行可在任何時間提前至少 恒生銀行可在任何時間提前至少 30 天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更改此等條款,在該通知的生效日期或其後提出的任何貿易服務要求均受已修訂的條款約束。
24.4 滙豐銀行獲授權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步驟和作出其認為必要的付款,以補救客戶就其在此等條款或任何貿易服務之下的義務的任何違約,費用由客戶承擔恒生銀行獲授權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步驟和作出其認為必要的付款,以補救客戶就其在此等條款或任何貿易服務之下的義務的任何違約,費用由客戶承擔。
24.5 滙豐銀行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此等條款之下或其就貿易服務的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均不作為放棄任何該項權利或補救辦法,而任何單一次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也不妨礙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辦法的進一步或其他行使恒生銀行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此等條款之下或其就貿易服務的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均不作為放棄任何該項權利或補救辦法,而任何單一次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補救辦法也不妨礙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辦法的進一步或其他行使。
24.6 客戶不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滙豐銀行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其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享有的任何權利,或對該等權利設定擔保,且不受限制也無須作出通知客戶不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恒生銀行可轉讓或轉移其在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之下或其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享有的任何權利,或對該等權利設定擔保,且不受限制也無須作出通知。
24.7 在不影響第 20 條(指示)的情況下,客戶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而發出的任何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按滙豐銀行最近期通知客戶的滙豐銀行地址向滙豐銀行發出。滙豐銀行可按客戶最近期通知滙豐銀行的地址或號碼以專人遞送、電話或傳真、郵寄、通過平台或如經客戶同意透過另一電子渠道向客戶發出通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如在同一國家内,在投郵後 條(指示)的情況下,客戶就此等條款或貿易服務而發出的任何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按恒生銀行最近期通知客戶的恒生銀行地址向恒生銀行發出。恒生銀行可按客戶最近期通知恒生銀行的地址或號碼以專人遞送、電話或傳真、郵寄、通過平台或如經客戶同意透過另一電子渠道向客戶發出通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如在同一國家内,在投郵後 7 個日曆日視為已收到,如跨境郵寄,則在投郵後 15 個公曆日視為已收到。
24.8 此等條款的每項規定均可與其他規定分割並且獨立於其他規定。如果一項或多項規定是或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其餘規定在任何方面不受影響。
24.9 如果客戶包含兩人或兩人以上,該等人在貿易服務和此等條款之下或就貿易服務和此等條款的義務及責任是共同和各別的。
24.10 此等條款任何内容不得視為滙豐銀行與客戶之間建立任何合夥、合資企業或委託人與代理人的關係,也不構成或產生任何性質的任何受信關係此等條款任何内容不得視為恒生銀行與客戶之間建立任何合夥、合資企業或委託人與代理人的關係,也不構成或產生任何性質的任何受信關係。
24.11 在適用司法管轄區法律允許的範圍内,客戶不可撤銷地放棄其在適用司法管轄區或其他方面可能擁有免受訴訟、司法管轄或裁決(包括就判決前的臨時濟助及任何判決的執行而言)的任何主權豁免權,不論該豁免權是否有關其本身或任何商業或非商業資產(包括以外交使團或其他名義持有的或屬於客戶的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機構的土地、銀行戶口或其他資產)。
24.12 此等條款是為客戶、滙豐銀行及每一滙豐集團成員的利益而設,無意令任何其他第三者受益或由任何其他第三者予以強制執行。滙豐銀行將此等條款或構成其一部分的任何合約終止或變更的任何權利,無須取得任何其他第三者同意此等條款是為客戶、恒生銀行及每一滙豐集團成員的利益而設,無意令任何其他第三者受益或由任何其他第三者予以強制執行。恒生銀行將此等條款或構成其一部分的任何合約終止或變更的任何權利,無須取得任何其他第三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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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tandard Trade Te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