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事项之外,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设立或投资其他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等其他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此外,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的方式出资 1 亿元人民币参股设立瓴汇(深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 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 20%。瓴汇深圳成立后,将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方向进行投资,该项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瓴汇深圳及各投资方的产业背景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优势项目的融资渠道,发挥公司产业优势在跨界融合中的作用,推动和其他投资者的产业协同。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实际对瓴汇深圳进行出资,且公司对瓴汇深圳拟进行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其他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其他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等其他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综上,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其他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其他相关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 29,617.06 其他应收款 3,457.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30.36 其他流动资产 2,465.08 债权投资 550.00 长期股权投资 38,868.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93.78
其他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其他财务性投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