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 (4) 工程於初驗合格且無逾期情形時,廠商得以書面請求機關退還已扣留保留款總額之 50%。辦理部分先行使用驗收者,亦同。 (5) 經核定修正或變更設計原則後,於編製修正施工或變更設計預算書前,舊項目於變更設計會勘紀錄簽奉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得先行施工付款;新增單價經機關與廠商完成議價後得先行施工付款。 (6) 契約價金含營建土石方處理費用者,廠商估驗計價時應檢附所有出土報表及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其屬工區土石方挖填平衡或機關認定之特殊因素者不在此限。 (7) 於履約過程中,如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而有施工查核結果列為丙等、發生重大勞安或環保事故之情形,或發現廠商違反勞安或環保規定且情節重大者,機關得將估驗計價保留款提高為原規定之 2 倍,至上開情形改善處理完成為止,但不溯及已完成估驗計價者。 (8) 機電類或水工機械工項之估驗計價,依附錄 4「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工程機電類或水工機械工程之估驗計價注意事項」辦理,如契約另有估驗計價規定,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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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工程契約, 工程契約
其他項目. (4) 工程於初驗合格且無逾期情形時,廠商得以書面請求機關退還已扣留保留款總額之 50%。辦理部分先行使用驗收者,亦同50。辦理部分先行使用驗收者,亦同。
(5) 經核定修正或變更設計原則後,於編製修正施工或變更設計預算書前,舊項目於變更設計會勘紀錄簽奉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得先行施工付款;新增單價經機關與廠商完成議價後得先行施工付款。
(6) 契約價金含營建土石方處理費用者,廠商估驗計價時應檢附所有出土報表及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其屬工區土石方挖填平衡或機關認定之特殊因素者不在此限。
(7) 於履約過程中,如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而有施工查核結果列為丙等、發生重大勞安或環保事故之情形,或發現廠商違反勞安或環保規定且情節重大者,機關得將估驗計價保留款提高為原規定之 2 倍,至上開情形改善處理完成為止,但不溯及已完成估驗計價者。
(8) 機電類或水工機械工項之估驗計價,依附錄 4「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工程機電類或水工機械工程之估驗計價注意事項」辦理,如契約另有估驗計價規定,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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