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 – 個人資料收集(客戶)聲明 依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下稱「本銀行」)現通知貴客戶以下細則︰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私隱條例”)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該條例」)的通知(「本通知」)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第486章)(「私隱條例」)
個人資料(私隱. 本公司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及有關守則、指引及通函。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當客戶為個人時,客戶確認,其已全面閱讀及接納本公司於「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客戶通知」所載的條文(包括以通知指定的方式運用其個人資料),通知的副本隨本協議提供。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受保人謹此同意:
個人資料(私隱. I. 安信在電子錢包中登記該信用卡時,會從電子錢包供應商收集若干資料以核實持卡人的身份,以方便持卡人在流動非接觸式交易中使用該信用卡。持卡人授權安信根據適用的安信私隱政策聲明及其不時作出的修訂、收集、使用及與(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錢包供應商分享持卡人的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 – 個人資料收集(客戶)聲明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第 18 條、第 22 條及附表 1 的第 6 項原則訂明,電動的士供應商有權查閱及改正其個人資料。查閱權利包括可獲其建議書及相關文件提供的個人資料的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