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工作要求. 4.1因道路扩、改建和维修开挖等原因影响到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时,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设施损坏或要进行迁移的情况。故障发生当日,乙方应当查实现场破坏情况,落实造成损坏单位或个人,具体情况当日内报告甲方,配合甲方向施工单位交涉,追讨迁移和损坏补偿的费用。涉及路口改建,根据甲方需求,乙方要派出人员参与甲方及其他相关单位在交通改善和城市道路建设中所涉及的交通信号调整与改建工作等。由于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突发意外、交通改善、城市日常道路建设及因第三方破坏等责任事故引起的故障。甲方协调完成修复工作,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协商未果或未能确定责任方的,乙方应当在设备被损坏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若故障发生超过2日未发现或未报告甲方的,无论故障原因,均由乙方承担修复的一切责任及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