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批准和授权. (1) 2020 年 3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3) 2020 年 6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4) 2020 年 8 月 17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议案》的议案。
(5) 2020 年 8 月 26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内部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召开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上市相关授权事项议案》、《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和上市后股利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授权董事会的范围、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