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發公告 样本条款

刊發公告. (a) 受託人 - 經理及本公司應以公告形式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知會股份合訂單位登記持有人: (i) 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規定有關信託及/或本公司的任何內幕消息(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 (ii) 根據上市規則或其他相關法例及規例須予披露的有關信託及/或本公司的任何資料;及 (iii) 須經股份合訂單位登記持有人決議案批准的有關信託及/或本公司的任何其他資料。 (b) 在不損害第 20.2(a)條一般性的情況下,受託人 - 經理及本公司應以公告方式知會股份合訂單位登記持有人: (i) 受託人 - 經理根據第 23.2 條發出的任何辭任通知,此類公告應緊隨辭任通知發出後立即刊發; (ii) 根據第 23.1(c)條召開單位登記持有人會議以罷免受託人 - 經理的任何 要求,此類公告應緊隨受託人 - 經理收到要求通知後立即刊發;及 (iii) 在受託人 - 經理或本公司獲悉上市規則第 13.25 條所述影響受託人 - 經理、本公司、符合上市規則第 13.25(2)條要求的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的任何情況後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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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および ②のほか、告知事項の内容に変更を生じさせる事実(注)が発生したこと。

  • 证券账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登公司”)等相关机构的有关业务规则,由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证券账户。

  • 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 保险合同 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資料2 予 算 決 算 及 び 会 計 令 【 抜 粋 】

  • 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附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要求提供。

  • 削除 削除 6 IP電話事業 電気通信番号規則別表第1第10号に規定する電気通信番号 (別記15(IP電話事業者の電気通信番号)に規定するものに限ります。)を用いて電気通信サービスを提供する協定事業者

  •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