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损失 样本条款

利息损失. 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同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利息损失. 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已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后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利息损失. 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已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5.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相关投保文件、保险凭证、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5.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具体合同生效日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日期为准。 5.3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犹豫期内解除本合同的,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5.4 合同效力的中止 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5.5 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就恢复本合同效力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自您补足欠交的保险费、未还保单贷款和其他未还款项以及前述各项产生的利息的当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恢复。前述利息按照申请当时我们最新已宣布的保单贷款利率计算。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我们有 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利息损失. 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已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如被保险人身故,您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及时停止支付养老年金。如任何人于被保险人身故后仍以任何方式从本公司收受或领取养老年金(不包括保证给付养老年金),则该收受人或受领人应当立即向我们返还被保险人身故后收受或领取的养老年金,否则我们有权追回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相应的金额。 合同效力 您需要关注的合同效力相关内容
利息损失. 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已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前述利息按照申请当时我们最新已宣布的保单贷款利率计算。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利息损失. 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已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5.2 合同成立与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具体合同生效日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日期为准。 5.3 合同解除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果您申请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您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后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您解除本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利息损失.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利息损失. 保险金额 5.5 宣告死亡的处理 9.3
利息损失. 3.1 保险费的支付
利息损失. 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已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