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罐业务 样本条款

制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制罐业务产能利用情况和产销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制罐业务产能(万罐) 1,679,850.89 2,214,080.02 2,220,802.30 1,827,222.90 制罐业务产量(万罐) 1,344,530.34 1,879,274.00 1,576,199.00 1,409,847.46 制罐业务销量(万罐) 1,362,016.68 1,869,883.00 1,569,320.00 1,383,544.04 制罐业务产能利用率 80.04% 84.88% 70.97% 77.16% 制罐业务产销率 101.30% 99.50% 99.56% 98.13% 报告期内,公司制罐业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7.16%、70.97%、84.88%及 80.04%,除 2020 年受疫情停工停产影响导致下滑外,公司产能利用率逐年提升。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产销率分别为 98.13%、99.56%、 99.50%及 101.30%。公司不断强化对各产品应用领域市场需求的跟踪、预测,加强与下游客户的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合理控制各类别产品的安全库存,有效保证了产品销售效率处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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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查文件目录 1、 沙洋县金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 沙洋县金伏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 武穴市金灿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知識產權 所有展品及產品包裝,以及宣傳品或攤位的任何展示部分,在各方面均不可違反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利,包括所有知識產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已註冊或未註冊的商標、版權、外觀設計、名稱及專利。參展商需遵守由主辦機構發出的《香港貿易發展局展覽會保護知識產權措施:參展商須知》其中所列的規則及處理投訴程序。

  • 申請程序 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本業務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 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 相关信息的通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名称、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首次进行交易的 10 个工作日前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单元退租应在次日内通知到基金托管人。

  • 問合せ先 青森県青森市長島一丁目1番1号 青森県出納局会計管理課物品調達グループ担 当 主事 飯田 直樹 電 話 017-734-9098ファックス 017-734-8019 (別紙)入札書参考書式 令和 年 月 日 青 森 県 知 事 殿 所在地又は住所商 号 又 は 名 称 代 表 者 職 氏 名 ㊞ (委任代理人 ㊞)

  • 算定式 平均原料価格 =トン当たりLNG平均価格×0.9503 +トン当たりプロパン平均価格×0.0546 (備 考) トン当たりLNG平均価格及びトン当たりプロパン平均価格は、当社の本社及び支店に掲示いたします。

  •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

  • 违约条款 (1) 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 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 特别条款 甲乙双方应签订附件七《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全面、适当履行《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违反《责任书》的规定导致本同项下房屋租赁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