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合同概述 样本条款

前期合同概述. 2014 年 10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置地”)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签订了《金融街广安中心 D 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以下简称“D 地块协议书”),将北京置地开发的金融街广安中心(原名“大吉片项目”)D 地块写字楼(以下简称 “D 地块写字楼”)出售给太平人寿。协议约定 D 地块写字楼暂定总建筑面积约为 12.48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8.78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前期合同概述. 2016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置地”)、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与公司签署了金融街广安中心 D 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就太平人寿购买公司金融街广安中心 D 地块写字楼(以下简称“D 地块写字楼”)及金融街广安中心 B 地块部分写字楼(以下简称“B 地块部分写字楼”)等事项进行约定。(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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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规则 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 合同要求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责任协议》和《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 免责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 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擅自減省工料 其減省工料及所造成損失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执行。

  • 補償内容 ①保険金をお支払いする主な場合

  • 重大合同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或协议情况如下:

  •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 契 約 金 額 うち取引に係る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の額

  • 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