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2年7月26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和柏楚数控拟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 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缆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和5月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上发布的2022-018号公告),同意使用原“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调出募集资金64,100.43万元中的50,000万元,用于收购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的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100%股权,并于该交易完成后对苏垦麦芽增资。其中收购苏垦麦芽100%股权使用募集资金24,558.27万元,增资使用募集资金25,441.73万元。根据相关协议和安排, 公司积极推进并分别于2022年5月31日和6月13日完成对股权转让款和增资款的支付,收购苏垦麦芽股权暨增资事项已全部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上发布的2022-030号公告和2022-032号公告)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作为增资款的募集资金25,441.73万元,公司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于2022年6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正元地球物理、河北天元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同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分别与对应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单独分别称“协议一”、“协议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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