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样本条款

化工行业. 化工产品下游需求分布在地产建筑、纺织服装、汽车、家电、医疗、电子、农业日用品等众 多应用终端。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较为迅速,一季度下游终端对化工品需求断崖式 下降:国内房地产、基建、交运、纺织服装、汽车 和家电等行业因复工推迟、商贸承压、交通管制、 施工暂缓等造成产业链协作暂时性割裂和内部消费需求阶段性延后、萎缩,短期内压制了化工产品的需求;医疗行业需要的部分产品如用作消毒剂的 环氧乙烷、双氧水,用作医疗外包装的 HDPE,用作口罩的 PP 等化工品的需求因新冠疫情而大幅增加,但其产值相对有限。3 月份以后,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控制,国内各行业推进复工复产,加之 国家政策支持,经济景气度逐步回升,化工行业下游主要产业亦逐步回暖,对化工品需求不断回升。 2020 年化工行业产能扩张速度回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整体延续下降态势。其中,新冠疫情和下游需求不足等因素对化工产品生产产生负面影响,疫情期间以大型自动化装置生产的化工企业更多因下游销售、物流受阻而降低生产负荷,其中湖北省内化工行业以及其他省份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因职工无法到岗等 而推迟开工或开工率明显降低;随着国内疫情缓和以及常态化管理,行业复工复产加快,产业链及供应链不断恢复和改善,化工产品生产负荷企稳回升。 (万吨、亿立方米、万条、%) 原油 19,101.4 0.8 19,492.0 1.6 天然气 1,736.2 9.8 1,888.5 9.8 原油加工量 65,198.1 7.6 67,440.8 3.0
化工行业. 化工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2016年,化工行业发展较为平稳,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为7.7%;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14,753.10亿元,同比下降1.6%。2017年和2018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分别为3.8%及3.6%。2019年12月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环比增长7.7%。2020年,我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目前,化工行业处于高度开放,高度分散,高度竞争的状态,市场参与者众多,价格波动频繁。化工行业中的子行业较多,公司业务主要涉及橡胶行业及精细化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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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 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每一理财产品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只有当理财产品份额净值高于面值时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后每份理财产品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 申請資格 本方案可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本方案得優先考量投資。

  • 资产总值 集合计划的资产总值是指通过发行计划份额方式募集资金,并依法进行基金、股票、债券交易等资本市场投资所形成的各类资产的价值总和。

  • 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附表一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 定價政策 服務費按公平基準釐定,參考相同供應條件及技術規格的現行市價。我們將委聘上海藥明提供該等服務,前提是上海藥明可按不遜於其他獨立第三方的一般或更佳商業條款向本公司提供服務。

  •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制定。 2、 基金管理人应于收益分配日之前将其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提交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于收到收益分配方案后完成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复核通过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收益分配方案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及时公告;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收益分配日之前就收益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基金托管人有义务将收益分配方案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上述文件提交完毕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对外公告其拟订的收益分配方案,且基金托管人有义务协助基金管理人实施该收益分配方案,但有证据证明该方案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除外。 3、 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4、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分配方案和提供的现金红利金额的数据,在红利发放日将分红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如果投资者选择转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则应当进行红利再投资的账务处理。

  • 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地方的行政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变更(包括施行新的,废除或改变现有),对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响的风险。该风险包括并不限于质量标准提高、各项税费增加和影响公司完成合同工期的其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