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能否实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 样本条款

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能否实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 协议中关于乙方产值规模及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产值、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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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 T+3 日 16:00 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本项目拒绝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进口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和深圳信用网(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查询,被查询发现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明确本合同适用法律规则,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投资者与管理人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销售机构或管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裁决。诉讼期间,未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继续履行。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税款 根据中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本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产品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并由产品管理人根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由此可能会使理财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请投资者知悉。投 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512,823,476.78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106,378.48 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6,062 户。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2,700.27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1.95%。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 □價金信託 本預售屋將價金交付信託,由 (金融機構)負責承作,設立專款專用帳戶,並由受託機構於信託存續期間,按信託契約約定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事宜。 前項信託之受益人為賣方(即建方或合建雙方)而非買方,受託人係受託為賣方而非爲買方管理信託財產。但賣方未依約定完工或交屋者,受益權歸屬於買方。 賣方應提供第一項之信託契約影本予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