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署概述 样本条款

协议签署概述.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债转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亿城”)与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三方签订《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暨增资协议》、《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暨增资协议之权益保障协议》等协议(以下简称“主债务协议”),约定基于公司合计 80,000 万元债权转股权增资天津亿城为前提,百年人寿对天津亿城增资人民币 115,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百年人寿持有天津亿城 48.94%股权,公司持有天津亿城 51.06%股权,公司仍为天津亿城控股股东。百年人寿投资期限为五年,每年收取约定固定投资收益,五年到期后由公司以百年人寿实缴出资余额回购百年人寿所持有的天津亿城全部股权。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百年人寿签订《亿城堂庭项目(虹都中心/虹都名苑)不动产销售协议》(以下简称“销售协议”、 “合同”),约定由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天津亿城开发建设的亿城堂庭项目剩余写字楼、集中商业、商铺、酒店式公寓及车位,项目包括各类物业的总可售面积 102,964.89 平米及车位 1149 个,合同总金额 1,272,743,160 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暨增资协议之权益保障协议》(以下简称“权益保障协议”)中“天津亿城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在 2017 至 2021 年度期间,公司任一连续 3 个年度每年度的 EBITDA 实际金额均低于与该年度对应的本协议约定的该年度 EBITDA(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最低金额的情形”的约定(上述协议约定的 EBITDA 最低金额前期未进行详细披露)。天津亿城 2017 年-2019 年连续三年 EBITDA 实际金额分别为-286 万元、4,714 万元、297 万元,未达到《权益保障协议》约定的 2 亿元、2 亿元、3 亿元最低金额,因此触发了提前回购条款,公司需按照《权益保障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因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亿城与百年人寿三方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截至《股 权回购协议》签署日,天津亿城应付投资本金为 1,051,818,080 元,应付未付 的利息为 38,378,212.19 元。 根据回购协议,海航投资根据上述主债务协议约定以 1,090,196,292.19 元回购百年人寿所持有的天津亿城全部 48.94%股权份额(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截至目前,就本次回购事项双方正在进行资产交接与工商办理中,工商办理完成后,百年人寿不再持有天津亿城股权。 本次回购为根据前期已签署协议履行的后续回购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签署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协议签署概述. 2019年11月21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江苏南通分公司”)本着互相尊重、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用户侧储能项目合作事项签订了《储能项目开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协议签署概述. 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科锐”)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和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结合双方的用户资源、技术能力、业务沉淀和品牌势能,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培育和发展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联手开拓新能源市场,成为清洁能源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拓展负荷侧的能源类业务,大力参与能源消费侧的绿色革命,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进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2、 本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金风科技后续合作具体事项,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投资 决策管理制度》等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签署概述.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升体育建筑技术水平,通过研产融相结合的方式,实践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莱茵体育”)体育产业“416 发展战略”,完善公司在体育地产领域“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经营能力,打造具备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的体育地产平台,进一步加速推进公司体育产业生态圈布局,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拟与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设计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及 《合作备忘录》,双方将以“合作共赢、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为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建设科技与资本、市场能力的有效衔接,巩固双方在体育规划、建筑设计、咨询领域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推动双方拓展全民健身设施设计、体育规划设计、体育建筑设计、体育设施运营咨询等业务领域及市场份额,进一步推动体育规划、建筑设计、咨询、运营一体化的发展战略。 中国建筑设计院将发挥自身在建筑设计、城镇规划等技术领域的实力,为本公司提供体育规划设计、体育建筑设计、体育项目策划、体育项目咨询等各方面的服务,双方将争取每年在规划、建筑设计、咨询等业务方面达成有效合作,中国建筑设计院承诺将为公司提供优秀的技术团队给予支撑;同时,双方将采取共同出资方式,联合研究“模块化可移动体育场馆设施技术”及该领域技术标准,共有该项研发技术的知识产权,共同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填补国内相关技术领域的标准空白,在此基础上,双方将继续研究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 实现该项技术的产品化、市场化,填补国内移动式体育建筑的市场空白,为满足全民健身的市场需求做出贡献。 本次合作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协议签署概述. 为逐步剥离医药业务,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公司产业和投资结构,更加专注于发 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1年12月10日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或“甲 方”)签署《资产收购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甲、乙双方从各自聚焦主业,实现优势资源整合、协同发展的考虑,经初步协商,就甲方拟收购乙方持有的部分医药类资产的相关事宜达成初步共识。 本次签署的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甲方拟收购包括乙方下属部分制药企业、医药流通企业的股权及/或部分生产车间所对应的资产,具体的标的资产范围待甲方对乙方尽调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待范围确定后,如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协议签署概述.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近日拟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1亿瓶健力宝饮品生产项目”,项目一期投资约5,000万元。 本次项目投资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4月 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签署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01 月 30 日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电子科技集团五十四研究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军用、民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使军工和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开展长期战略合作。
协议签署概述.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或“公司”)总设计规划年生产高密度印制线路板能力达 1,800 万平方米(含在建),新产能在未来几年将逐渐释放,对上游覆铜板、粘结片等材料需求将持续提升。
协议签署概述.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光电气”)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第一期)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正式上线。智光电气分别与全国电机能效提升产业联盟、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本次与上述三方签订战略协议,只是意向性协议,具体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意向性战略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公司最近三年公司战略协议签署的情况如下: 1、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 议,并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8)。 2、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本次公司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上线,是此次战略合作取得的成果之一。
协议签署概述. 为积极把握 2022 年北京冬季奥运会背景下中国冰雪运动推广与发展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拓展并夯实公司在冰雪运动领域的业务布局,推进构建公司体育产业“两大核心体系”(即以赛事为核心的“优质 IP 赛事运营体系”、以场馆为核心的“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贯彻落实“416 战略”,获取并丰富冰雪产业链中具有核心价值以及围绕全民健身展开的优质 IP 赛事及内容,加速推进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公司”、“本公司”)产业生态圈布局,同时基于合作双方各自在体育产业及冰雪领域的优势资源及良好的合作意愿,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与瑞士 EHC 比尔控股有限公司 (EHC Biel holding AG,以下简称“比尔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将在股权领域及冰雪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 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作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