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及概述 样本条款

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及概述. 公司因到期债务不能偿还,2018 年陷入债务危机至今,涉及多起纠纷诉讼,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产品交付难以按期履行,导 致项目违约,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审计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邓亲华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合计存在人民币 243,101.71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债权人向成 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整申请。 自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以来,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化解债务风险,通过一揽子方案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尽快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推进公司司法重整进程,满足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公司聘请专业团队,并多次组织债权人会议,与主要金融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等保持积极沟通,在进入重整前,公司债权人、公司、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企业拟签订附条件生效债务抵偿协议,公司债权人同意,在上市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下,豁免或减免上市公司部分债权用于代替大股东偿还其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今日收到与公司债权人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在上市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下,债权人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债权中的 3,274.79 万元债权,债权人代替大股东偿还的债权比例为 1:
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及概述. 1、经初步测算,此前公司曾向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潮州市源发陶瓷有限公司(合称“三家陶瓷公司”)转出大额资金合计 94760656.96元[其中:公司向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转出1063251.77元,向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转出66699010.99 元,向潮州市源发陶瓷有限公司转出 26998394.20元;前述款项具体金额以公司财务部门或审计机构或有权机关确认为准 ;该金额不包括三家陶瓷公司对公司资金占用本金17635.39万元,亦不包括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占用创思兰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0098.00万元,下同],三家陶瓷公司至今未向公司转回前述款项。
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及概述. 1、截止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已归还上市公司占用资金共计本金
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及概述. 公司拟与安卓易签订《债务豁免协议》,由安卓易以股权转让款金额32314852.18元的85%为限对公司进行债务豁免;如法院裁决或调解或双方自行和解确认的最终金额少于32314852.18元(记为N),安卓易同意以该金额的85%为限(即:豁免金额=N× 85%)对公司进行债务豁免;如安卓易与公司双方之间的其他纠纷导致安卓易需向公司偿付/支付相关款项,则安卓易有权以已对公司实际豁免的金额为限进行对抵。其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补偿纠纷等。
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及概述. 公司近年受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战、资管新规、银行风控力度加大的影响,出现了资金流动性困难,到期债务不能偿还,涉及多起诉讼纠纷,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2019年12月18日,公司债权人湖南福腾建设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对公司合计存在人民币10.14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化解债务风险,尽快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尽快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华夏银行郴州分行、光大银行郴州分行协商情况,华夏银行郴州分行、光大银行郴州分行分别同意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债务转移暨股东代偿协议》,各方同意,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之日,公司对华夏银行郴州分行应付的金额为970万元(大写:玖佰柒拾万元整)标的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负责清偿,公司就标的债务不再向华夏银行郴州分行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对光大银行郴州分行应付的金额为1,2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标的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负责清偿,公司就标的债务不再向光大银行郴州分行承担清偿责任;标的债务转移至控股股东之日,公司就标的债务欠付控股股东的款项与控股股东欠付公司的等额占用资金的款项相互抵销,视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清偿了与标的债务等额的占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4亿元,其中6.3836亿元已达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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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 或 “本公司”)与上海亮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亮昕科技”)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钪业”)与禄丰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完善钛产业链条,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本着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禄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对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成都海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磋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利用中止 第22条 当社は、次の場合には、音声利用IP通信網サービスの利用を中止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 协议的签署 (1)甲方通过线下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甲方为自然人的,应签名;甲方为机构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应由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 利用中止等 第 15 条(利用中止)

  •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 契 約 保 証 金 上記の委託業務について、発注者と受注者は、各々の対等な立場における合意に基づいて、次の条項によって公正な委託契約を締結し、信義に従って誠実にこれを履行するものとする。

  • 保单周年日 指本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本合同生效日当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