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1)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博杰有限设经理,由陈均担任。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9.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报价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保險費之交付 要保人應於本保險契約訂立時,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保險費。要保人於交付保險費時,本公司應給與收據或繳款證明或委由代收機構出具其它相關之繳款證明為憑。除經本公司同意延緩交付外,對於保險費交付前所發生之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損害賠償等 第 23 条(損害賠償)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料金等の支払義務 基本料金の支払義務)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