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 样本条款

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十四天内或经保险人书面统一延长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必须将风险的任何实质性变更立即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自费采取所需的相应附加预防措施,以确保被保险设备的安全操作。如有需要,保险的承保范围和/或保费应作相应地调整。若风险增加,则被保险人不得进行或认可任何实质性的变更,除非得到保险公司对此保险可以存续的书面确认。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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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

  • 人的范围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 用語 説明 う 運行不能 正常な運行ができなくなることをいいます。ただし、運行することにつき、物理的な危険を伴うものをいい、情報の流布 (注)のみに起因するものを除きます。 (注)情報の流布には、特定の者への伝達を含みます。

  • 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 料金額 区分 単位 料金額

  • 根拠法令 □地方公共団体の物品等又は特定役務の調達手続の特例を定める政令第11条第1項第 号 ■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167条の2第1項第2号

  • 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 延滞利息 第39条 契約者は、料金その他の債務(延滞利息を除きます。)について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もなお支払いがない場合には、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いの日の前日までの日数について、年14.5%の割合で計算して得た額を延滞利息として支払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ただし、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15日以内に当該支払期日に係る債務全額の支払いがあった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ありま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