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对象范围. 本次股票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根据《非公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对象拟确定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 22 人。 本次核心员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名,将在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后,经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认定意见后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票发行同时认定核心员工,拟定的核心员工在履行完毕核心员工认定程序后准予参与本次认购,如拟认定的核心员工未通过前述相关程序审议,则该部分人员不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格,将不参与此次股票发行的认购。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拟认购数量及认购方式等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数量 (万股)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方式 股东性质
发行对象范围. 1、发行对象范围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为不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须为符合《非公管理办法》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且新增投资者合计不超过 35 名。其中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可包括以下 4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