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条件 样本条款

发行条件. 的规定。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条件. 的规定,符合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条件. 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发行条件. (1)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财务总监,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 根据《内控鉴证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控鉴证报告》,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5)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本所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 定。 (6)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除本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外,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根据《招股说明书》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管理层的访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其合理预见范围内,不存在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发行人已经在《招股说明书》披露了相关风险因素,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7)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备案的经营范围为“高低 压母线、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配件、变 压器、电器元件、光伏焊带、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汇线桥 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 金属及其副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招股说明书》及 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母线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持有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证书,有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经本所 律师比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布之《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发 行人现有经营不涉及前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列示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发行人现有产品不属于前述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列示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函、本所律师与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主要负责人的面谈,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9)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自然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本所律师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发行条件.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 定:
发行条件. 发行人发行可转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发行条件. 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本办法对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要求。非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的债项评级应达到 AA 及以上。
发行条件. 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发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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